陈爱贞:中国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产业链竞合现状与对策建议

2025年05月07日 15:01作者:陈爱贞

内容简介】当前,“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已经成为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和OFDI(对外直接投资)目的地,中国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产业链合作的基础好、空间大,其中能源和基础设施领域的进一步合作需要与制造业产业链发展联动;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产业链上,中国企业最强的竞争对手日韩欧美企业有技术和品牌优势,但中国企业也有成本低和灵活高效优势;最大的问题来自中国企业扎堆同质竞争,因“国内竞争国际化”而陷入了“总体上质量有所提升但品牌影响力上不去”的困境。为此,需要在沿线重点国家重点行业加强“产业链本土化延伸发展”与引导重点龙头企业进行“基于产业链和价值链的多方合作”,以点带面循序推进。

随着全球竞争格局的变化,中国对外开放模式需要从“出口导向”走向“出口与OFDI并重”。从中国OFDI流向来看,2015年就有10%的投资流量投向东盟,超过流向欧盟和美国的比重,流向俄罗斯联邦的投资额也基本居于第五位(不含香港地区);从全球OFDI流向来看,根据《世界投资报告》,近些年印度、印度尼西亚、越南逐渐进入前20大外资流入国名单。可见,“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不仅是中国也是全球重要的投资目的地,如何提升在这些国家的产业链和供应链竞合能力,对中国对外贸易发展和产业链全球布局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一、中国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产业链竞合现状

1.中国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产业链合作基础好。“一带一路”多数国家制造业和基础设施较为薄弱,但拥有劳动力和资源较为充裕、成本低等优势,中国完备的现代工业体系和极强的生产、建设能力与其有很好的产业链合作基础。近二十年来,能源、交通运输、信息基础设施和电信等技术类投资是中国对“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直接投资的最重要的领域,然而,从偿付能力与派生需求视角来看,往往只有地区制造业集群发展,才会对基础设施有更高的需求,也更有能力偿付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从东道国政府视角来看,外资企业进入后通过后向联系效应促进当地供应商发展,进而通过前向关联效应带动整个行业发展,是多数发展中国家吸引外资的目标。因此,中国企业要在这些国家这些领域进一步发展,需要制造业产业链集群发展来联动,则更多制造业领域企业“走出去”是必然趋势。近年来,东南亚、南亚国家的制造业产业链配套能力逐渐提升,中国在这些国家的产业链合作空间增大。利用亚洲开发银行的多区域投入产出表测算2010-2017年各地区产业链全球生产分割长度,从国内产业链长度来看,中国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东南亚稍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南亚稍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从国际产业链长度来看,由高到低排名依次是东南亚、南亚和中国。从不同产业技术复杂度来看,中国在高技术行业相对有产业链优势,东南亚国家在中等技术行业有国内产业链配套优势,南亚在低技术行业有国内产业链配套优势,这其中有相当部分是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企业在当地供给,可见产能合作的空间比较大;东南亚和南亚在高技术行业的产业链国际关联度都比较高,中间品对进口依赖度较高,其中相当部分的中间品进口来自中国,说明中国企业与其进行产业链合作的空间也比较大。

2.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产业链上最强的竞争对手是日韩欧美企业。“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作为占全世界人口65%和占全球经济总量30%的消费和投资的重要区域,也吸引了大量的日韩欧美国家的企业进驻,甚至在一些国家如越南等,在90年代初期,日韩等国家的企业就开始大量进入投资、建厂,这些国家在关键技术和品牌方面具有比较强的竞争力,如机械、汽车、摩托车、家电等行业,为了与日韩企业抢占这些行业的市场,中国一些企业采取打价格战策略,影响了产品质量与品牌影响力的提升。本课题组访谈发现,在汽车行业,为与发达国家企业竞争,一些中国企业通过与东道国一些政要人物私下合作来开拓国际市场,这种非市场化竞争手段可能会成为中国企业在这些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大挑战。

3.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产业链合作的优势还是比较明显。尽管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一些技术含量相对比较高和品牌效应比较大的产品上,中国企业的竞争实力与日韩欧美国家企业还有差距,但总体来看,中国企业产业链竞合的优势还是比较明显:其一,中国企业在产品生产和项目建设上的集成能力比较强,可以快速整合资源、扩大订单规模,拥有成本低、工期短的优势;其二,中国企业改造生产流水线和优化组合链条不同环节的能力比较强,经营灵活,拥有高效的优势;其三,即使是如纺织、印染等这样的传统行业,中国企业输出的基本都是国内最先进的技术和设备,近年来,多数中国企业的产品质量趋于上升;其四,中国企业本土化程度不断深化,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当地加工的比重增大,为当地创造就业岗位约30万个,在当地较大幅度地延伸产业链,促进了当地供应链发展;其五,到2018年底,中国企业在海外设立了113家境外经贸合作区,其中将近一半设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国家级的20个海外产业园区都布局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不但带动了一大批中国企业“走出去”,还把中国成功模式推广到了“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获得了较好的声誉。

4.中国企业间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产业链上“国内竞争国际化”。2013至2024年中国对“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累计直接投资超过3444亿美元,目前中企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设立境外企业超过1.7万家,绝大多数是中小型民营企业,相互之间成为最激励的竞争对手:其一,虽然近年来多数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产品质量在逐渐提升,但由于商会、行业协会发挥作用不显著,不同企业的产品质量良莠不齐,相互打价格战,影响了整体品牌声誉;其二,虽然国内一些地区的同行业企业“组团出海”,但大都以同一类产品或同一环节企业“集群”进入为主,而且不“抱团”,同业企业扎堆进行同质竞争,陷入了“总体上质量有所提升但品牌影响力上不去”的困境;其三,相当一部分中国企业将产能转移到“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是为了应对反倾销,因此不注重产业链配套能力的布局,多数中间品还依赖中国进口,造成企业在海外经营成本递增和供货周期延长,而且随着越南等一些国家对原产地认证开始严格,不少企业不得不转移到泰国、柬埔寨等国家,产业链的片段化削弱了中国企业间的合作,加剧了相互竞争;其四,随着进驻“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海外产业园区的企业数量大幅度提升, “集而不群”现象屡见不鲜。由于园区产业链配套能力比较弱,而且前期投入成本高,不少海外产业园区面临可持续发展困境。这些使得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产业链中中国企业之间的竞争与国内恶性竞争状况基本一样。

二、提升中国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产业链竞合能力的对策

提升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产业链竞合的能力,是中国企业获得更多资源、市场和提升全球治理能力的关键,基于目前的发展状况和自身优势,中国企业不但要抱团“走出去”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进行产业链布局,还要通过本土化“走进去”和强强联合“走上去”。

1.加强重点龙头企业与日韩欧美等国家企业合作,形成以中国企业为主导的区域价值链。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需要不断吸取世界成熟经验,寻找国际合作路径,以迅速提升自身品牌价值。与日韩欧美等国家企业合作,一方面可以优势互补,更好地整合全球资源以形成虹吸力和合力,培育中国企业为主导的区域产业链和价值链,如由红豆集团主导的柬埔寨西哈努克港特区工业园区,除了中国企业进驻,还吸引了一些欧美企业,从而带动了更多来自中国和东南亚等国家及地区的供应商进驻,自创建以来,西港特区累计引入来自中国、欧美以及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的企业(机构)202家,创造就业岗位3.2万个,2024年西港特区内企业实现进出口总额40.78亿美元,同比增长21.3%,创造历史新高;另一方面可以降低面对面竞争压力,促进创新联盟和大项目合作,提升中国产品和项目的品牌影响力,如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已经成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与日韩欧美企业产业链合作,有助于推进技术创新及其在更多领域的应用。因此,可以以中国企业主导的境外经贸产业园区为平台,或以重大项目为契机,加强与日韩欧美等国家企业的产业链合作。尤其要支持有条件的行业龙头企业“走出去”,如佛山鼓励美的、联塑、金意陶、箭牌陶瓷等龙头企业利用技术、品牌、管理等相对优势,与国外企业合资合作,通过跨国并购、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建立营销渠道、绿地投资、设立海外研发机构等,带动佛山更多企业国际化发展,形成了以其为主导的区域价值链。

2.进一步推进本土化经营战略,在促进当地产业链延伸发展中拓展合作机会。2019年9月,麦肯锡全球研究院报告《Asia’s Future is Now》显示,亚洲将推动一半的全球消费增长,到2030年将贡献全球消费增长的一半以上,这也足见“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具有极大的消费市场潜力,不应该仅仅把这些国家定位为自然资源来源地或生产要素成本低和躲避贸易争端的加工基地,而是要融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吸引更多当地企业和劳动力参与产业链,带动当地产业集群,实现共赢发展。可以说,中国企业要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能源、交通运输、信息基础设施和电信等领域有更深入的合作和发展,需要基于“本土化+产业链延伸”战略,其中制造业集群、产业链延伸发展是推动能源、交通运输、信息基础设施和电信联动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和支撑。

3.着力在“一带一路”沿线的重点国家重点产业链进行战略布局,以点带面循序推进。“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多为发展中国家,虽然多数国家在市场准入上基本放开,政策上也支持外资企业来投资,但当地的警察、司法、海关、税务等具体办事部门腐败较为严重,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是当地工会力量较为强大。中国多数民营企业对境外投资的政策法律和投资信息缺乏了解,不少企业“走出去”是靠其他企业“传帮带”,结果“走出去”后相当一部分企业遇到了各种法律上的纠纷,也有一部分企业因为同质产品扎堆、产业链配套差而打不开市场。如据越南河内兴安省开发区负责人介绍,当地已来投资的中国企业中,约有1/3已倒闭,另有1/3经营困难,仅有1/3企业经营较好。因此,从国家战略层面,重点加强对东南亚和南亚国家的经济、社会、法律法规、文化等方面的研究,探索建立涵盖发改、商务、外事、财政、税务等部门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为“走出去”企业提供精准的信息服务,引导企业往这些重点国家进行产业链布局,避免布局的区域和行业过于分散或过于集中;从企业层面,需要基于自身产业优势,并根据这些国家的产业链配套状况和发展趋势,找准时机合理谋划,避免出现过早布局试错成本高或跟风布局最佳发展时机错失;从产业链关联层面来看,对能源和基础设施行业的投资需要注重对其上下游环节的布局。

4.切实降低企业OFDI风险,以提升企业产业链竞合的能力和动力。由于东道国对多边机构违约成本很高,一般来说,通过多边机构进行投资的安全性往往更高一些,但制造业多为中小型民营企业,且投资项目多数不在基础设施领域,通过多边机构进行投资的机会不多,使得其对外直接投资安全面临挑战,一些企业就可能不选择诚信合作而是选择“投机取巧”赚快钱。在东道国建立产业园区可以提供替代性的制度安排,能在打造优良局部投资环境方面发挥基础性作用。但课题组在越南、柬埔寨考察时发现,一些中国企业主导的境外产业园区仅仅是挂一个牌子,起一个非常响亮的中文名字,如浙江产业园,山东产业园,中柬产业园等,由于没有监管而鱼龙混杂,没有提供实质性的服务,结果坑了一些想真正出海的企业,当地老百姓也得不到任何实惠,还败坏了中国境外开发区的名声。因此,需要政府相关机构对海外中资企业开发的园区进行排查,让真正有诚信的园区得到发展壮大,而让“李鬼”式园区无处藏身,使得境外产业园区成为中国企业参与产业链合作的重要平台。此外,可以借助《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在国家层面加强合作关系,为民营企业“走出去”提供安全保障。

5.发挥商会、大使馆、商务参赞等协调作用,引导企业合规经营和产业链合作。企业合规经营是产业链诚信合作的基础,但在一些法律制度不健全、投资风险相对较大的“一带一路”国家中,民营企业“钻空子”的机会比较多,亟需发挥各种组织的协调、监督作用。根据课题组在越南等东南亚国家实地调研,以及对在外管理人员访谈,普遍反映商会和大使馆等发挥作用不显著,如在越南北部,由于没有行业商会协调,像摩托车等行业代理商太多,出现了恶性竞争,导致中国摩托车品牌集体沦陷,大量中国企业只能做二线配套业务,日本品牌占领了绝大部分市场。此外,国内出口产品质量与OFDI企业声誉是联动的,根据联合国商品贸易数据测算,近年来中国出口到“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产品质量有较大幅度提升,但总体水平和提升幅度还略小于出口到其他发展中国家的,这使得中国制造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也难以改变“质低价廉”的形象。为此,需要国家层面严管出口产品质量;同时,当地大使馆等可以运用国际通行的做法,指导帮助企业在当地建立商会、行业协会等组织,加强企业之间的交流,引导企业之间抱团取暖、精诚合作。此外,城市作为“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层面还可以着力提升区域品牌声誉,如佛山以泛家居为产品品牌建设的突破口,通过建设境外体验馆、商品展览会和品牌展等,同时借助互联网和大数据对外传播佛山产品品牌,让“一带一路”国家认识、认可佛山品牌,从而吸引在当地的更多企业与佛山企业进行产业链合作。


陈爱贞  厦门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兼职研究员、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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