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厦门市建立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是国家主席习近平在2020年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二次会晤时作出的重要决定。这一金砖创新基地是落实2018年《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次会晤约翰内斯堡宣言》(以下简称“宣言”)关于建立“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的重要抓手和旗舰项目,那么,应当如何有效地建设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实现宣言所称的“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旨在深化金砖国家在数字化、工业化、创新、包容、投资等领域合作,最大程度把握第四次工业革命带来的机遇,应对相关挑战”的重要目标?
从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的名称来看,天然地具有“创新”与“合作”的两方面基因,“新工业革命”和“创新”明确了基地建设是以创新为目标,“金砖国家”和“伙伴关系”强调了基地建设是以合作为路径。那么,应当如何通过国际间的有效合作,实现依托创新基地的建设把握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机遇,实现创新发展的重要目标呢?
笔者认为,科学、高效地建设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需要以习近平主席赋予创新基地“开展政策协调、人才培养、项目开发等领域合作”的重要使命为指导,以实现创新发展的科学理论为依据,以厦门所具有的资源禀赋和党中央赋予厦门的战略使命为依托,科学谋划和推动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在服务国家战略、赋能厦门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具体来说,建设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需要站在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创新能力系统性提升的战略高度,重点围绕国际合作、技术能力、社会能力以及政府能力四个方面进行系统性建设。
一、国际化建设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
不同于以往其他类型创新基地的建设,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天然具有国际化的基因,是以深化金砖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关系为支撑的新型创新基地。因此,创新基地应当以国际化、开放性作为建设的条件和基础。创新基地应当充分利用金砖国家以及其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科技领域的比较优势,加强协调合作,从而把握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发展机遇。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4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金砖国家的世界创新指数排名,中国、俄罗斯、印度、南非和巴西分别位列第11名、59名、39名、69名和50名,均居于世界前列。从资源禀赋来看,金砖国家人口约占全球总量的40%,国土面积占近30%,经济总量约占全球总量的1/4。在科技创新方面,金砖国家研发投入之和占全球总量的1/6,科技论文发表量占全球总量的1/4多。如果将金砖五国扩展到“金砖+”的概念,纳入包括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内更广泛的地域范围,那么,以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建设为抓手的金砖国家科技合作将具有更为优良的合作基础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同时,金砖国家也具有科技合作的必要性,方兴未艾的第四次工业革命具有涉及领域多、范围广的特征,在人工智能、新材料、基因、量子信息、清洁能源和生物技术等领域正在发生着革命性的变化,没有一国具有独自实现此一历史性大变革的能力。根据比较优势理论,每个国家都应集中生产并出口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和技术,这样双方均可以节约投入,获得专业化分工提高生产率的好处。根据相关研究,通过计算5个金砖国家和21个其他“金砖+”国家的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不同的国家在信息通信、纳米技术和新材料,先进制造和机器人,新能源,医药生物技术等不同领域具有各自的比较优势,具有积极的合作前景。[1]
因此,建设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应当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国际化的建设思路。第一,加强金砖创新基地的顶层设计,建立“国际与国内”和“中央-省-市”为一体的多边联动的常态化协商机制,充分寻求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强化与金砖国家乃至更大范围国家的政府、民间层面的互动与沟通,使金砖创新基地成为国际范围新工业革命相关技术信息交换、人员交流、技术合作、项目开发的示范性基地;第二,增强创新要素配置的自由度和流动性,充分利用厦门作为经济特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所具有的“多区叠加”政策优势,并积极争取更多先行先试的权力,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金砖国家之间的政策协调,提升在国际范围内的人员、技术、货物、资金流动等方面的自由度,从而实现金砖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技术、资金、人力资本等创新要素的自由流动,以便利在创新基地实现不同国家优势创新要素的有效配置和协同,推动创新发展。
二、技术创新能力建设
在实现与新工业革命相关的创新要素的自由流动的基础上,如何提高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的技术创新能力,决定了创新基地能够多大程度地把握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机遇。技术创新能力的建设包括创新产出能力和商业化应用能力两个维度。
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的直接目标是提高创新产出能力,即在有效利用现有知识的基础上,实现变革现有技术,引领新工业革命发展潮流的能力。该目标的取得,首先需要围绕科技创新,从政府和市场两个方面进行投入。创新基地建设本身首先是一项政府行为,政府介入其中的必要性在于第四次工业革命代表着生产力未来发展的方向,其中存在大量的基础性研发工作,而基础研发往往具有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的特征,单纯依靠以企业为核心的市场进行投入可能是不充分的。因此,需要政府通过财政拨款直接投入基础性的研究工作。政府对创新的投入主要包括两方面渠道,即通过项目招标、直接拨付资金到高校和各类型科研机构进行基础性研究,以及通过补贴、税收优惠、股权投资等形式引导、参与企业的创新研发。政府通过高校和科研机构对基础性研究的直接投入是实现技术创新跨越的基础保障,而据现有研究,补贴可能对企业研发产生挤出效应,甚至助长寻租现象。因此,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基础设施进行股权投资可能是更适当地引导企业创新的手段。
具体到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的建设,可以从如下四个方面提升基地的创新产出能力。第一,不以企业规模为标准,而应以技术的前沿性,是否符合新工业革命发展的要求为标准,坚持在创新基地布局引领第四次工业革命的人工智能、新材料技术、量子信息、清洁能源、生物技术等新技术产业以及与上述技术相关的新模式、新业态产业;第二,政府主导下成立金砖科技创新中心,利用该中心通过项目招标以及各类激励手段引导金砖国家乃至更广范围的国际高等学校、高端创新机构、研发中心、拔尖创新人才团队在创新基地落地或参与创新基地的新技术研发,同时,建设一批以新工业革命相关领域为重点的技术创新研究机构,通过加强与国家科技专项(专项、基金等)衔接,集中力量实施新工业革命相关的科学计划攻关,引领前沿领域关键科学问题研究;第三,利用税收补贴、股权投资等方式吸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从事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量子信息、清洁能源等新工业革命相关领域的创新型企业、团队落地创新基地,聚集国际企业技术创新总部;第四,为了保障金砖创新基地技术开发的前沿性和政府投入的有效性,应当设立创新基地专家咨询委员会,根据不同专业技术领域设立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新材料新能源等分委员会,委员会由各领域国内外顶尖专家学者组成,由该委员会坚持按照专业性、独立性的原则,从技术水平角度负责从创新基地企业的入驻、政府项目招标、股权投资、效果评估等方面进行把关。
创新产出能力决定了创新能够实现的理论高度,而商业化应用能力决定了创新能否落地生根以及成长的高度。在转化和应用阶段,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使得新技术的供给和需求不能得到有效匹配,新技术或被闲置,或无法获得相称的价值回报。提高商业化应用能力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建设,第一,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本身为产学研协作、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提供了天然的平台。创新基地通过设立金砖产业合作中心,搭建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的相关研究中心和相关领域企业的产学研协作平台,从而对创新基地的企业而言,能够有效利用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创新成果,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吸引企业入驻创新基地。对于高校和科研机构而言,能够促使创新成果在创新基地转化落地,引导高校和科研机构主动围绕企业技术发展的需求展开科学研究,有利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人才培养。第二,创新基地可以设立金砖国家知识产权交易所和信息中心,使国内外的创新成果利用交易所的平台进行定价,有效撮合交易。利用信息中心进行展示,便利交流,从而促进创新成果在金砖国家乃至更广的范围的转化应用和推广。
三、社会能力建设
创新发展影响因素的研究文献中提出了以教育、金融体系、中介组织为代表的社会能力对于创新的重要影响。因此,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能否孕育出引领第四次工业革命发展方向的创新技术,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在教育、金融体系和中介组织等领域是否能够提供有效的配套。
首先,从教育方面来说,一方面,为了前沿性创新的突破,创新基地应当积极引入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入驻,通过市校所合作,在创新基地布局高水平大学或者高水平大学的研究院,从而既能为科技创新提供助力,也有助于培养适应于新工业革命相关领域技术发展的高端人才。另一方面,还应当重视职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创新成果的商业化应用离不开熟练高级技工的参与,对于企业而言,既需要有高水平科学家和研发人员从事基础研发工作,也需要高水平的技术人员能够熟练地运用仪器设备展开试验和生产。因此,有必要在厦门市范围内布局高水平的职业技术大学,从而能够持续为创新基地输送技术型人才。
其次,科技创新需要具有能够大规模调动资金的金融机构和市场的存在。对于研发创新,单纯依靠政府的投入显然是不充足的,而面对研发创新所具有的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的特征,企业往往也缺乏足够的资金实力投入研发。因此,为了保障企业的创新研发,特别是扶持拥有前沿技术但缺乏后续资金展开进一步研究的企业,基地应当在信贷市场之外,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实现创新资金的吸引和利用。具体而言,创新基地的金融体系建设需要从三个方面着手,第一,积极吸引国内外投资银行的入驻,投资银行是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的中介组织,投资银行可以根据企业的不同类型、规模和发展目标帮助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而实现创新发展目标;第二,利用和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对于现有的场内市场和场外市场,通过共建基地等形式展开合作,从而促进创新基地的企业融资。此外,探索成立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积极利用证券公司主导的柜台市场,共同为不同类型的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第三,积极引入包括基金、信托、资产管理公司、合格的境外投资者等在内的机构投资者,帮助企业进行融资。
最后,从创新中介方面来说,创新中介机构不能充分、有效地发挥作用已经成为科技成果保护、转化、应用的重要障碍。在保护阶段,大量企业虽掌握技术,但或受限于资金能力,或受限于中介机构的水平,在专利申请书的撰写中存在瑕疵导致无法得到充分的保护。在转化和应用阶段,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使得新技术的供给和需求不能得到有效匹配,新技术或被闲置,或无法获得相称的价值回报。创新基地应通过落地补贴、人才认证等方式,积极引入高水平的从事专利代理、转化等服务的中介机构,并对中小企业利用中介服务予以适当补贴。
四、政府能力建设
以营商环境衡量的政府治理能力是影响创新基地是否可以有效吸引企业以及与之相关的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入驻的重要前提,也是提高创新要素配置效率,有效发挥创新要素重要价值的基础。因此,建设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对政府的公共治理能力必然也提出更高要求。与创新基地建设相关的政府能力建设主要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第一,提高处理国际合作问题的能力。地方政府应该建立处理与创新基地建设相关的国际合作问题的专门机构,聘请法律、贸易、金融等领域人才,既要在国际方面通过和金砖国家相关立法、行政机构建立常态化的多边协商机制和制度、政策协调平台,借助中央政府的支持,通过相关协议努力在创新基地实现金砖国家在投资、贸易、知识产权等相关的国际规则方面的接轨;也要在国内方面,形成和其他兄弟省市的合作和沟通机制,加强同云南、广东等已经设立金砖国家相关合作中心的省市的联系,通过相互合作形成协同发展效应。在司法和行政领域的合作,实现对创新要素的同等规则、同等保护和同等标准,从而便利创新要素的自由流动和创新成果的转移转化。同时,根据我方的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以项目招标等各种形式主动设计、策划相关研究项目,搭建常态化的金砖国家创新合作平台。
第二,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在立法上,加强地方立法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努力创造开放、平等的市场竞争环境。在司法和执法上,应当利用厦门知识产权法庭,国际商事仲裁院等平台,更为充分地利用WTO规则、国际商事规则作为纠纷解决的依据,不断提高司法和执法保护水平。在行政上,提升与企业从建立到运营全链条相关的公共服务水平,对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的体系标准补短板、促发展。
第三,提升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能力。一方面,鉴于创新所具有的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等公共品特征,应当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的专项补贴和相关科技专项的落地,争取金融、税收、贸易等政策支持,通过设立新工业革命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为新技术产业的孵化提供支撑。另一方面,也要注意减少政府对市场的不当干预,避免采用与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相悖的产业政策,最大化降低贸易纠纷的可能性。努力从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搭建贸易信息服务平台,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加强对创新相关的知识产权执法保护水平出发,为创新基地吸引国内外产业的进入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公共服务环境。
王 俊 厦门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兼职研究员、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副教授
参考文献:
[1]亚历山大·索科洛夫,谢尔盖·沙什诺夫,马克西姆·科茨米尔,“金砖+”国家的科技优先领域,《金砖国家综合创新竞争力研究报告(2019)》,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