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1日,厦门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举办了主题为“非正式国际法与‘一带一路’建设——中国变革国际法秩序的方法论”的专家讲座。本场讲座主讲人为复旦大学法学院国际法教授蔡从燕。厦门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法学院/南海研究院教授施余兵主持了本次讲座。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喜峰、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助理教授董世杰与谈交流。
讲座伊始,蔡从燕教授向在场师生简单介绍了“非正式国际法”与新旧国际法秩序之间的关系。旧国际法秩序突出表现为两个特点:一个是冷战后全球国家对新秩序建立的需求,条约数量爆炸性增长;另一个则是以美国为中心的秩序构建,其他国家只设想加入,缺乏建立新秩序的意愿。转折点发生在2008年。以安理会为代表,世界开始出现明显分裂,国际社会也不再团结,多边条约缔结愈加困难。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发展中国家,在缺乏“国际法宪政时刻”的前提下,若想不与现有国际法相冲突,实现国际秩序的变更,只能通过非正式国际法对国际秩序进行重构。
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以备忘录形式签订合作协议,推动了全球治理体系的变革。虽然备忘录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备忘录作为一种事实上的双边合意,发挥着引导、组织和触发功能。中国与沿线国家能够以备忘录为框架,达成下一步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双边合作,激活“休眠”的双边投资条约。
最后,蔡从燕教授分析了为何西方国家无法运用非正式国际法对抗“一带一路”。一方面,西方国家受到国际法形式主义观念的限制,对国际经贸条约的透明度要求极为苛刻,通过非正式国际法的方式缔结条约,目前在西方国家的观念中是难以接受的。另一方面,区别于西方国家以私人为主导,中国独特的经济体制优势,使得中国可以通过非正式国际法进行有效动员,调动国有企业资源,动用社会资金形成示范效应,带动沿线国家与中国的深度合作。
讲座的尾声,蔡从燕教授与两位与谈人和现场师生进行了更为深入的交流。陈喜峰副教授认为需要注意到几个问题:一个是非正式国际法的合法性和合宪性问题;第二个是非正式国际法的适用范围问题,除了在经贸领域,在传统的军事、领土和海洋问题上的法律效果;第三是以中国为主导的区域国际法的构建,作为提供给国际法的公共物品,在“国际法宪政时刻”到来之前应当做出怎样的努力。董世杰助理教授指出,非正式国际法在经贸领域是一种双赢,但是在传统的国家安全、领土和海洋问题上仍是动力不足的。在提问环节,现场与会人员就非正式国际法这一概念的内容和范围进行提问,蔡从燕教授进行了详细解答。本场讲座在掌声中圆满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