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寿峰教授做题为“税收征管数字化与企业环保投资”学术讲座

2024年05月28日 14:45作者:

2024522日下午,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编辑部主任、经济学院教授黄寿峰在一带一路研究院做了题为“税收征管数字化与企业环保投资”的学术讲座。本场讲座由厦门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陈武元教授主持。讲座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厦大群贤视频号上同步直播。

环境保护投资是防治环境污染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的物质保障。企业作为生产活动中引发环境问题的重要源头,应当遵循“污染者付费”原则承担环境污染治理主体责任,但企业往往更加重视利润最大化,环保投资不足、主动性不强的现象普遍存续。2021年,金税四期工程建设正式启动实施,标志着我国从“以票控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税收征管力度、强度不断增强。在税收征管环境不断趋严的背景下,企业能否积极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加大环保投资,进而推动经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这些都值得研究和探讨。

黄寿峰教授谈到,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一年来,我国与共建国家双向投资与合作不断迈上新台阶,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选择“走出去”谋发展。激发企业“走出去”的“因”除了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推动,是否也包含其他因素?根据这一问题,黄寿峰教授搜集相关数据,发现截至2018年,企业到避税地累计投资5525亿元,占总投资存量的62.1%,由此进一步发问,即“避税是否也是导致企业‘走出去’的重要原因?”基于此,他梳理了中国税收征管从金税一期到金税四期的进化,指出我国税收征管实现了从“经验管税”到“以票管税”,从“以票控税”再到“以数治税”的蜕变,开启了税收治理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伴随税收征管力度不断提升,部分企业为追求短期的经济效益而采取跨境避税的措施,以减少资金流出、减轻经营压力从而提高税后利润,形成了所谓的“避税天堂”。针对这一行为,一些国家通过签订双边、多边协议以遏制这种避税行为,2024年经合组织主推并达成的全球最低企业税率协议也将在欧盟、英国、挪威、澳大利亚、韩国、日本、加拿大等主要经济体正式生效,这就意味着跨境避税越来越困难。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同时我国也积累了大量生态环境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对于环境问题的重视程度与日俱增。黄寿峰教授指出,由于我国越来越重视生态环境治理,中国绿色发展成效不断显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生态文明建设仍有不少薄弱之处,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企业环保行为会直接影响到我国的环境治理绩效,环保投资额关系着环境质量能否实现实质性改善。他进一步分析,环境治理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和社会效应,而环保投资却呈现出经济效益低且投资金额大的特点,企业进行环保投资的积极性不强。面对不断趋严的税收管制,企业环保投资行为也有所转型。具体而言,可以从企业和政府两个维度进行分析:从企业维度来看,税收征管强度的提升有效打击了企业的逃税行为,使得企业税收支出增加,为降低成本,企业有动机减少环保投资支出;从政府维度来看,企业税收成本的增加将会降低企业的经营活力,为防止经济下滑,地方政府可能会因税收征管强度的提升而策略性调整环境规制强度,进而影响到企业的环保投资。

基于上述分析,黄寿峰教授构建了企业决策模型和政府效用最大化模型以说明各变量之间的关系。在企业决策模型中,将产出、逃税努力以及污染物违规排放努力等变量置于企业利润最大化的方程中,求解得出税收征管强度的提升,会增加企业污染违规排放努力,导致企业环保投资下降。在政府效用最大化模型中,将产出水平、税收收入以及环境绩效等变量放入政府效用最大化方程中,求解得出税收征管强度的提升可能会使环境规制强度下降。他结合两大模型,探讨税收征管强度对企业环保投资产生的总影响,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税收征管强度增加导致企业税收成本因逃税空间被压缩而增加,进而挤出企业环保投资;二是税收征管强度增加导致环境规制强度下降而对企业环保投资产生间接影响。

根据模型设定,黄寿峰教授进一步进行实证分析。环保投资为因变量,以企业环保投资总额/资产总额加以度量;以“金税三期”实施状况作为准自然实验,度量税收征管数字化,代表税收征管强度的增加。选取2009—2019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进行基准回归分析,发现“金税三期”的实施显著挤出了企业环保投资,并通过了一系列的稳健性检验,说明了实证结果的可靠性。在稳健性检验的基础上,黄寿峰教授深入开展税收征管对企业环保投资影响的内在机制分析。依据逃税空间大小将企业划分成两组,借助税会差异法和残差法加以计算分析,发现企业逃税空间大的情况下,环保投资与“金税三期”实施情况均呈显著负相关,说明企业受到税收征管后,逃税空间被压缩程度更大,企业更有动机减少环保投资。与此同时,黄寿峰教授发现,环境执法力度和环保重视程度与“金税三期”实施状况均呈显著负相关。依据环境执法力度和环保重视程度将企业划分两组,发现环境执法力度低以及环保重视程度低的情况下,环保投资与“金税三期”实施情况呈显著负相关。由此可以得出结论:“金税三期”工程实施后,企业环保投资因逃税空间被压缩而显著降低;为缓解税收成本增加对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放松环境规制力度会进一步导致企业减少环保投资。

之后,他针对上述实证结果进行异质性分析。借助企业所有制、税收征管机构、经济增长压力、经济增长目标以及经济发展水平、财政赤字率、财政自给率、税收贡献度等多个标准进行分组,分析不同情况下,影响情况是否存在明显差异。研究发现,对于民营企业、地税局征管的企业、地区经济增长压力较大的企业、地区财政压力较大的企业以及税收贡献度较低的企业,“金税三期”工程对环保投资具有更大的挤出作用。此外,黄寿峰教授还探讨了不同公众环境关注度、机构持股比例、外部审计监督、媒体报道总量、报刊媒体报道、网络媒体报道情况下,“金税三期”工程对企业环保投资产生的影响存在何种差异。他认为,公众环境关注度、机构持股比例、外部审计监督以及媒体监督力度的提升,会削弱“金税三期”工程对企业环保投资的负面影响。

讲座结束后,黄寿峰教授与在场师生进行了互动,围绕“我国税收的主要来源”“如何处理税费关系”“除却环保投资,税收征管的力度加强是否也影响了企业对其他领域的投资”“如何界定环保投资”“德国、日本等国拥有诸多百年企业是否与其税收政策有所关系”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一带一路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陈武元教授对本场讲座进行了总结。他指出,黄寿峰教授从一系列突出的社会现象中发现问题点,并通过层层推进、不断聚焦,最终提炼出创新性的研究问题,这种敏锐的洞察力和极强的问题意识非常值得我们学习。他还强调,税收征管制度和效能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企业缴纳的各项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同时企业也是环境治理的重要主体,企业如何发展转型以谋求出路、承担责任的同时谋发展,是我们今后需要进一步探讨研究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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