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6日上午,厦门大学傅崐成教授应邀在厦门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做了题为“依诚信原则实践《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学术讲座。本场讲座由厦门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陈武元教授主持。讲座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厦大群贤视频号上同步直播。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现代海洋法制度的基础,确立了管理海洋及海洋资源使用的规则,更被誉为“海洋宪章”。然而,并非所有的国家都签署或批准了这一重要国际条约,甚至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重要推动者的美国至今仍未加入。在海洋活动中,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原则的现象仍然屡见不鲜。但正如《墨子》所说,“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繁荣稳定离不开各国依诚信原则自觉遵守和践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首先,傅崐成教授向在场师生提出了一个问题:“在无政府状态下,国际关系是否存在神圣原则?”带着这个疑问,傅教授从违反国际商业合同、违反其他非国际条约协定与单方面违反条约三个违约类型出发展示了一系列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典型事例。随后,傅教授从中选取五个较为典型的背弃诚信原则具体案例,详细直观地展现当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实行的困境。
第一个案例是日本福岛核污水非法排海事件。傅教授援引《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第195条“不应将污染从一区域转移至另一区域”的条文,指出日本不顾国际社会反对将福岛核污水非法排海的做法违反了《公约》。他强调《公约》第199条中对要求各种可能对海洋造成污染的项目和设施均有制定防止污染应急计划的要求,然而日本将福岛核污水排海的处置方式不在原有应急计划之内,是典型的暗室欺心之举。
第二个案例是菲律宾“南海仲裁案”。傅教授认为虽然《公约》第287条中有关于组建仲裁法庭解决争端的规定,但在《公约》第298条中也规定了例外情况,即当事国可以在加入《公约》或其后任何时间,通过书面声明宣称各类争端不接受《公约》规定中的一种或以上程序,而早在2008年中国即已做出了不接受的书面声明。因此,菲律宾主导的所谓“南海仲裁庭”只有法律解释意义而没有法律强制力。随后,针对南海岛礁争议问题,傅教授对于岩礁、岛与人工岛的定义做出了详细介绍,并对三者享有的国际法律地位和权利水域范围进行了区分。根据《公约》规定,所谓国际法意义上的岛屿不仅要同时具备“四面环水”“高潮时露出水面”“自然形成”“陆地区域”自然条件,还需具有维持“人类居住”和“其自身经济活动”的社会条件,只有这样的岛屿才可拥有12海里领海、24海里毗连区和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而这些是岩礁和人工岛所不具有的。像日本、菲律宾等国家想偷梁换柱地用岩礁和人工岛谋求岛屿才具有的国际法权利本身就是不遵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却一味地在国际上敦促中国遵守仲裁,这本身就是一种双标行径,因此它们也师出无名,底气不足,中国也无需理会仲裁案判决。
第三个案例是美国军舰非法闯入我国西沙领海。傅教授表示美国军舰以保护航行自由为由进入中国内水和有争议岛屿附近海域严重违反了《公约》原则。他强调在《公约》中所谓航行自由的内涵是“为和平之目的”。然而,美国军舰侵入我国西沙领海乃至非法穿越台湾海峡的行为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是想以武力恫吓遏制中国,带有明显的军事侦察目的。
第四个案例是英挪渔业纠纷案。纠纷起因是两国对北海海域渔业资源的争夺。1935年,挪威以国王诏令的形式将沿岸“石垒”上的48个点的直线作为领海基线,宣布北纬66°28′8″以北的海域为挪威的专属渔区并对英国渔船进行执法。英国不满将挪威告上国际法庭。而最终国际法院判定挪威的划界制度与其海岸的地理特征相适应,不违反国际法,挪威胜诉。傅教授通过这个纠纷案例,解释了《公约》中历史性权利与《公约》权力的相容性。他还特别强调,《公约》对历史性海湾、历史性海域、传统渔业权都给予了保护。因此中国在南海的历史性权利理应得到保护。
第五个案例是北冰洋理事会。傅教授认为北冰洋理事会所成立的依据违反了《公约》相关规定。他指出尽管《公约》规定封闭海和半封闭海沿岸国家有权利跟义务针对海域内生物资源的勘探开发等活动进行协调合作,但在地理意义上,北冰洋属于洋而非海。将北冰洋视为半封闭海并以北冰洋理事会来管理是封闭保守的做法。实际上对北冰洋的开发管理,应该更加开放包容。
分析了以上五个背弃《公约》诚信原则的案例,傅教授强调诚信原则是国际法的基石。即使是在没有任何国际法可用的情况下,而国际法院又面临无法拒绝裁判的基本使命时,国际法院仍然可以在当事国同意的情况下,“依循公允善良”来做裁决。而诚信原则必然在“公允善良”原则之内。就算美国等国未正式加入《公约》,但在外交司法实践中也不得不遵守《公约》中的相关规定。
最后,傅教授也表示国际社会上的无政府状态造就了无诚信的现状。但我们仍应该思考并回答“人类究竟需要怎样的国际社会?”“世界需要怎样的领导国家?”“海洋秩序是通过武力还是法律来维护?”等问题。傅教授表示“和为贵,讼则终凶,然兵凶战危”,中国应树立正确义利观,大力弘扬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反对西方以战止战、瓜分海洋的旧时代国际法思维,推动共建亲诚惠容、和谐共生的新时代国际海洋法律制度。世界各国在外交实践中也必须坚持诚信原则,才能维护国际法治,以成就全体的诚信。

讲座结束后,傅崐成教授与在场师生进行了互动,围绕“对海洋、海域、大陆架等概念的限定”“英挪渔业纠纷案的历史性权利”等问题展开了深入的讨论。陈武元教授对讲座进行了总结,他认为,在愈发复杂多变的国际局势中,如何在没有诚信的国际丛林中学会生存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在这样一个霍布斯式的自然状态下,国家实力的强大是根本所在,但一味迷信强力也是远远不够的。以力服人只是匹夫之勇,得来的也只是一时之盛,只有用国际法律规范以理服人,才是长远之计,也才能让人心悦诚服。